危险化学品运输及储藏的安全要求发布时间:2015-11-07 17:31
危险化学品运输及储藏的安全要求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7号卡子门l南海国际韧浦公司危险品仓库集装箱堆场发生爆炸,令人痛惜。因此,全面了解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及储存,掌握街关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及储存规定,对降低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我司秉承安全生产的原则,现将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及储存的部分基本要求发布供参考。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基本要求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宣采用金属车箱,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炉措施 。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 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 、密实 、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铀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炉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防妒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 、二氧化碳或平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遍行检查 ,发现渗漏 、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罩,并宜 设在牵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
7.采用槽车装卸液化石油气时,除槽车储罐应检测、探伤、耐压试验符合有关要求外,罐体上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阀、压力表 、液位计、过流阀、紧急切断阀、防静电接地链、着火应急灭火器等防火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4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入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8.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在指定的铁路 、交通 、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釜定书。 9.危险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 、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车后必须洗刷干静。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 10.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及储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发。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 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5.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化学品的性能标志。 6.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3种: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7.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 8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姻和使用明火。 |